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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違反什麼法律?

偷税漏税 閲讀(9.77K)

一、偷税漏税違反什麼法律?

偷税漏税違反什麼法律?

偷税漏税違反的法規有:《税收徵收管理法》、《刑法》等。按照刑法第201條規定,偷税罪是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數額較大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偷税且數值在1萬元以上的行為;以及依刑法第204條第2款,納税人繳納税款後,又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所繳納的税款且騙取的税款數額未超過所繳納税款的行為。

二、偷税漏税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內容?

1、《税收徵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 納税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是偷税。對納税人偷税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税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税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税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税數額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罰金。

綜合上面所説的,偷税漏税是屬於非常嚴重的惡劣情形,對於此行為也是屬於刑事犯罪,只要條件一旦構成必定就會被判有期徒刑,對於判刑的標準就會按數額的大小來進行確定,所以,公民納税是屬於自己的承擔,如果有違反必定就會付出相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