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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計税方式是什麼?

合理避税 閲讀(1.85W)

一、年終獎計税方式是什麼?

年終獎計税方式是什麼?

年終獎的繳税方式是應當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所得計算税收。基本規定是:“納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税”。

年終獎個人所得税計算方式:

1、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高於5000元時,年終獎扣税方式為:年終獎*税率-速算扣除數,税率是按年終獎/12作為“應納税所得額”對應的税率。

2、當月工資低於5000元時,年終獎個人所得税=(年終獎-(5000-月工資))*税率-速算扣除數,税率是按年終獎-(5000-月工資)除以12作為“應納税所得額”對應的税率。

二、年終獎個税上報方法是什麼?

網上申報當月工資薪金和年終獎的個税,同一個人應同時錄入兩條申報記錄,所得項目為“正常工資薪金”和“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分別填列對應的“收入額”等項目進行申報。進行年終獎申報個税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進行“年度獎金”申報時,必須填寫“當月發放工資金額”,該數字是作為判斷年度獎金計算的依據。如果實際當月有發放工資但在進行“年度獎金”申報的時候不填寫或填寫“正常月薪收入”為0的,則會導致年度獎金税額計算錯誤造成少繳税款。

(二)“年度獎金”申報僅計算年度獎金收入的税額,不包括正常月薪收入税額計算。如果當月申報的收入包括正常月薪收入和年度獎金的,則正常月薪收入應另行按“正常月薪收入”進行申報。

(三)“年度獎金”申報中所填寫的人員“當月發放工資金額”應和“正常月薪收入”申報中填寫的金額一致。

應納税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階段如果要發放年終獎的話,必須要根據改進流程來進行,同時年終獎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因為一般情況下年終獎數額是比較大的,所以就會面臨着個人所得税繳納,這是屬於應納税的部分,不能夠逃避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