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社會保障>社保>

公司試用期不交社保可以嗎?

社保 閲讀(2.63W)

一、公司試用期不交社保可以嗎

公司試用期不交社保可以嗎?

不可以,社保是法定的,勞動者實際上已經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必須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併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是否繳納、如何繳納都不是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單位應該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未給試用期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違反先關法律規定,員工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員工同時可以向社保經辦機構進行投訴,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會保險費,社保經辦機構在徵繳社會保險費的同時,會加收一部分滯納金,用人單位逾期不補繳的,對用人單位還可以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試用期是合同期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是隔離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試用期內也應該上保險。另外,單位給員工上保險是一個法定的義務,不取決於員工的意思或自願與否,即使員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險也不行。

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綜上所述,即使員工處在試用期,但與公司產生了勞務關係,公司就必須依法為其繳納社保,若公司拒不繳納,職工可以主動提起申訴,讓社保局的行政部門對其進行偵查監督,拒不繳納的,可以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