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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坐校車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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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坐校車申請書

學生坐校車申請書

1、乘坐校車:由於我自己沒時間接送,小孩自行上學不方便,特向學校申請讓孩子乘坐校車上下學。()

2、自願放棄乘坐校車:家庭離學校距離近或自己接送孩子上學等。()

我選擇()家長(監護人)簽字:

年月日

同意學生、家長(監護人)的申請要求。

學校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1.運行機構組織性能安全穩定、車況良好的接送車用於學生接送,接送車管理嚴格遵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執行。

2.學校和家庭都有責任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規則。

3.服務方保障校車的車輛運行狀況良好,駕駛員和乘務員素質良好。

4.學生乘坐學校接送車,必須接受和服從學校和司乘人員的管理;上學、放學沒有特殊情況,必須乘坐由學校安排的接送車次,有特殊情況者,必須預先報告相關班次的司乘人員以及班主任,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5.上學時,家長按照學校排定的接送點和接送時間,提前送小孩到接送點候車,小孩上接送車後方可離開;放學時,家長按照學校接送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如因天氣、路況等原因遲到的,請家長耐心等待。

6.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家長(或監護人)接送,上學自站點上校車後到學校;放學自上校車後到指定站點下車止,安全管理由車輛運營方負責;學生上學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後的安全由學生或家長(監護人)負責。

7.如遇特殊情況,按國家相關條例進行處理。

8.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和學生家長(監護人)各執一份。

學校名稱(蓋章):監護人簽字:

學校負責人簽字:學生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