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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交通秩序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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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交通秩序合同書

維護交通秩序合同書

公路管理局(簡稱甲方) 

(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黃太線水泥路施工的正常進行維護良好的施工秩序,我局決定向社會僱請部分交通秩序維護人員,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錄用乙方的條件 

1、身體健康,年齡在18歲至45歲的男性公民。 

2、具有一定的交通常識,熟悉交通法規和有關法律法規。 

3、必須熱愛公路事業,遵紀守法,關心集體,有強烈的責任心和積極的工作態度。 

4、有處理好當地關係的能力。 

5、錄用必須交押金壹仟元整,工程完工依照本合同相關條款全部退還或部分退還。 

6、試用期1個月,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工資待遇: 

1、僱用者工資每人每月750元(班長800元、隊長850元),食宿自理。 

2、工作時間八小時,採取叁班倒制。 

3、工資我局力爭及時到位,如有特殊情況保工程結束後一次付清。 

三、乙方職責: 

1、維護施工路段的車輛通行,保證施工的正常秩序。 

2、看護未開放交通路面,嚴禁車輛通行。 

3、看護施工設備和生產工具。 

四、勞動紀律: 

1、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時,班長認真清點標誌服、停車牌、對講機等上班工具,認真查看禁止通行路面有無損壞(或通行過),施工設備、工具、標誌有無損壞或遺失,誰損壞(或遺失)誰按原價賠償。 

2、對於壓壞施工設備或碾壓禁止通行路面的車輛,如因上班人員原因造成車輛逃脱,一切損失由當班班組負責。 

3、施工期間如因值班人員原因造成嚴重堵車,影響施工,則甲方扣罰值班班組貳佰元整。 

4、按時上班,上班時間沒有經過班長同意,擅自離崗、串崗,不上班者,一次罰款伍拾元,叁次以上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上班時間必須着裝包括標誌服,必須用停車牌指揮車輛通行或停止,違者一次處罰伍拾元。 

6、對於嚴重違規車輛、壓壞施工設備車輛,碾壓禁止通行水泥路面車輛,值班人員有權且必須暫時留滯車輛,保護現場,並向施工指揮部報告,不得私自作出處理決定。違者作開除處理,並沒收其非法所得和扣罰伍佰元至壹仟元。 

7、認真維護施工路段的交通秩序,不得故意敲詐過往車輛。故意敲詐過往車輛,觸犯法律法規者,一律交司法部門處理。 

8、文明執勤,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一切安全責任自負。 

9、第1至6條的處罰金從當事人月工資中扣除,不夠者可從押金中抵扣。 

以上條款希雙方認真執行,違約責任自負。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在黃太線水泥路施工期有效。 

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