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中的受害者不僅僅會因為身體的傷害需要支付相應的治療費,還可能因為受傷而影響了平時進行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而損失了一定的物質,所以在事故賠償中通常都會把誤工費也計算在內,那麼,對於買了保險的車主來説是否車險還有誤工費可以索賠?
一、是否車險還有誤工費可以索賠?
交通事故保險如果是全險的話,保險公司應該賠償。
通常誤工費包括工資部分,由全責方負責賠償。如果任何一方不賠誤工費(包括)工資,可以訴訟公交運輸責任、全責方意外傷害和人員公司工傷賠償。
交通事故誤工費按照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和單位開具的誤工證明來計算具體誤工天數,然後結合勞動合同,工資收入證明以及個税完税證明等計算誤工期間的總收入損失。 一般以事故發生前三個月的平均日工資來計算。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2、誤工時間由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受害人的誤工費包括但不限於工資、“三補”(如飯補、車補和話補)、獎金和津貼。
只要標的車在交通事故中承擔一定的責任,保險公司就應該在交強險中11萬限額內,全額承擔誤工
費的賠償責任,要求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就註明出院後的休假天數,傷者單位出具出險前三個月的
收入證明,扣款證明及納税證明,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減少的部分,單位未扣工
資的,不賠誤工費。
【依據】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
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
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
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綜上所述,司機購買的各種車輛保險之中其實已經將車禍可能產生的各種賠償費用包括在內了,所以在申請理賠的車險還有誤工費的項目可供車主選擇,而保險公司不能事故的責任屬於投保人而拒絕賠付對方所要求的誤工費,因為誤工費賠償問題提起訴訟應當及時委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