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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購買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閲讀(2.96W)

安置房購買合同

安置房購買合同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於第____層,房屋結構為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

第二條、房屋內部設施設備: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現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付款於本合同簽訂三天內。

第六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在交房當日( 年____月____日)將拆遷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和該房有關的文件及票據交付乙方,(以各項文件及票據為證明)。甲方於房屋交付使用時將交易的房產及其附帶_______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違約金為房價總額的20%。

第八條、如甲方故意隱瞞此房屋的原產權所屬人、房屋位置、質量問題,影響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時,乙方有權要求退房,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本房屋五年後若遇到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甲方無條件協助辦理,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如發生雙方爭議,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籤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應共同遵守。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