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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勞動仲裁時效怎麼去處理?

勞動仲裁 閲讀(3.34W)
超過勞動仲裁時效怎麼去處理?
律師解析:超過勞動仲裁時效的,勞動者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而且如果在仲裁時效期間存在時效中斷或中止的情形的,勞動者可以提供證據證明仲裁時效中止或者中斷,這樣仲裁時效會重新計算或者中止計算,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再開始計算,這種就可能未超過仲裁時效,仍可以申請仲裁。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
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
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