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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調解和裁決哪個好

勞動仲裁 閲讀(9.52K)
勞動仲裁調解和裁決哪個好
律師解析:勞動仲裁中的調解和裁決各有好處。調解的好處是程序簡單、雙方的自主權較大、解決爭議比較快速等;而仲裁的好處是程序規範、當事人更容易遵守仲裁裁決等。因此具體是調解還是仲裁結案,當事人可以在仲裁庭的指導下依法仔細地抉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