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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閉勞動合同怎麼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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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閉勞動合同怎麼解除?

一、公司倒閉勞動合同怎麼解除?

1、結算工資

結算至實際工作日期,或約定的時間;轉帳或現金支付,並由勞動者確認。

2、支付社保至上述日期

3、關閉社保帳户

支付完社保後,關閉社保帳户

4、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者在該公司,每滿一年工齡付1個月;不滿半年的計半個月;半年一年間的計1年。上述一個月半個月是指發放補償金的量。單月補償金數額為前12個月該勞動者平均工資。但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不高於當地上年度平均工資的三倍。

5、開退工單或其他文件

向勞動者開具有公章的文件,載明合同解除,並可載明解除理由(破產),以方便勞動者再就業。

二、公司倒閉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標準是多少?

公司倒閉,勞動合同終止,公司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四)規定,公司倒閉(破產)的,勞動合同終止。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六)項、第四十七條規定,公司應當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一個月工資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按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補貼和津貼、加班工資、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計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三、公司經濟性裁員解除合同的條件有什麼?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為降低勞動成本,改善經營管理,因經濟或技術等原因一次裁減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勞動者。經濟性裁員具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單位裁員時必須遵守規定。

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2、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3、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綜上所述,市場競爭激烈的今天,很多小公司迫於經營壓力可能宣告破產倒閉。這樣,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就要提前解除。公司要提前一個月告知員工,結算工資、停掉社保賬户,並計算出經濟補償金的數額。經過和員工確認,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