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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住證明怎麼辦理嗎

居住證 閲讀(1.93W)

一、城市居住證明怎麼辦理嗎?

城市居住證明怎麼辦理嗎

1、申請

用人單位與流動人口建立勞動關係,自訂立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將勞動者信息報送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並督促其申報居住登記或居住變更登記。

用人單位與流動人口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備案。

房屋出租人與流動人口建立租賃關係,自房屋出租之日起7日內,將承租人信息報送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並告知其申報居住登記或居住變更登記。

2、審批

對符合申領條件的,公安機關自受理申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對不符合申領條件的,公安機關自受理申領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回覆申領人並説明理由。

二、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居住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3、《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

4、代辦材料

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監護人代為申報居住登記或申領居住證,辦理時應當提供監護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和與未成年人關係證明。

行動不便的老齡、殘疾等流動人口,可委託親屬代為申報居住登記或申領居住證,辦理時應當提供代辦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委託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及書面委託證明。

三、辦理居住證的好處如下:

持《居住證》其子女在本市入托、入中小學就讀。

在當地可以代替身份證使用,而且有子女讀書的,都需要辦理居住證以及社保

可在當地行政區域內購買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購公房和存量房,按有關規定購買經 濟適用住房。

居住證設置了一證多用功能,實施後將逐步增加勞動社保、計生、教育、金融服務等多項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內容。除要求政府服務機構和事業單位提供使用保障外,也鼓勵其它公共服務機構和商業服務組織以居住證為“認證”依據,提供更多社會便利。

居住證一般都是在當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的,在不同的地區辦理居住證需要提交的材料可能有一定的差異。而且,我國大多數的城市也是要求外地人口在當地要有穩定的工作才符合辦理居住證的條件的。辦理居住證的整個流程就是分成兩部,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會説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