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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後申請書工傷認定後怎麼賠?

工傷認定 閲讀(6.03K)

解除勞動合同後申請書工傷認定後怎麼賠?

一、解除勞動合同後申請書工傷認定後怎麼賠?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工傷認定要注意哪些事情?

1、工傷認定管轄

(1)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具體的説,應當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依規定應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2、認定申請時限

(1)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時限:30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至於何為“特殊情況”及何為“適當延長”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酌情認定、決斷。上述期間內,用人單位未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始得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2)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時限:1年,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該期間為除斥期間。

綜上所述,在生產企業,發生工傷事故的情況比較多見,經過社保局調查取證,確定工傷等級的,即使企業和職工解除勞動合同,也不影響後期的理賠。在申領工傷待遇的時候,需要提交申請表、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醫療機構的診斷書等材料。工傷賠償項目中,社保基金承擔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