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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貸變更主貸人需要哪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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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9-04 07:55:39瀏覽:5544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離婚房貸變更主貸人需要的資料包括有當事人的身份證件,證明材料,還有就是申請書。當然了,如果是原來的貸款本身不發生變化,只是更改相對應的個人信息的情況之下,那麼就可以直接到原來的銀行中心來進行申請,如果要變更的話必須要出具一些證明的材料。
離婚房貸變更主貸人需要哪些資料?

一、離婚房貸變更主貸人需要哪些資料?

離婚房貸變更主貸人需要的資料包括有當事人的身份證件,還有就是申請書。

1、如果是貸款人本人不變,只變更相應的個人信息,如改名換身份證、換電話號碼等信息,只接去原銀行房貸中心申請變更個人信息即可。

2、如果是要變更貸款人或產權人,如:離婚財產分割、原產權人死亡繼承、或要出售給他人等原因變更的,則無法直接變更,需要將欠銀行的貸款結清,再辦理過户交易手續。

二、夫妻離婚房產貸款還未還清怎麼分割?

離婚時房貸未還清,房產的分割問題,要根據房屋購買的時間區分兩種不同的情況:

(一)房屋購買於婚後。這種情況下,房屋無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未還清的房貸也就屬於,在離婚時,房產與房貸一併分割。

(二)房屋系一方購買於婚前。這種情況下,根據於誰的名下,又分為兩種不同的情況:

1、於婚前付款買房一方名下。這種情況下的房產分割,即“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顯然,這種情況下,房屋應歸婚前付款買房一方,但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婚前付款買房方給予補償,同時,尚欠的房貸也由婚前付款買房方承擔。

2、於夫妻雙方名下。這種情況下,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尚欠的房貸也就屬於,離婚時,房產與房貸應一併分割。至於一方於婚前所付的房款,應作為債權處理。

在日常生活當中離婚,如果關於房產分割問題中的當事人能夠達成一致,就會辦理解房屋的過户手續,相對應的房貸的還貸款人也是需要進行變更的,在這種情況之下的話,必須要到銀行來辦理手續,此時,也是需要提交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