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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損失能獲得兩份保險賠償嗎

金融保險案例 閲讀(1.26W)
財產損失能獲得兩份保險賠償嗎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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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重複投保能獲得兩份賠償嗎

交強險具有公益性,重複投保不應獲得兩份賠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要求承保公司在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上經營,保險合同不設免賠率和免賠額,

即無論投保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先行賠償,凸顯交強險制度的公益性功能。

保監會關於交強險理賠的有關規定可以在審判中參照適用根據中國保監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承保、理賠實務規程要點》第一章第一節第一條規定,告知投保人不要重複投保交強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