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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與事假病假的關係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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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與事假病假的關係是什麼?

一、績效工資與事假病假的關係是什麼?

績效工資要扣除事假病假年假部分的。按照國家勞動合同事假是不享有工資的,事假回扣除當天的基本工資和績效(當天),病假是帶薪的,但是病假期間沒有績效工資,依據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勞動者要休年假期間,享受的勞動待遇與正常工作期間是一樣的,所以不會扣績效工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二、長期休病假員工還有年假嗎

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職工如果請病假累計超過一定時間的,是不能休年假的。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三、年休假補貼的計算公式如何

1、年休假補貼的基本規定

一般情況下職工享受年休假期間可以獲得與日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具體計算公示為:職工本人月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天)。

2、未安排法定年休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費的月均工資÷21.75x300%x應休天數

法條規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一條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 (21.75天)進行折算。

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3、公司在法定年休假外另給的福利年休假是否折算工資,可按公司制度執行。如公司安排員工休年休假,但員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可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事假病假都是要扣除當天基本工資與績效,但是年假工作按照正常上班工資進行計算。為了激勵員工積極完成工作任務,一般公司都會採用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的形式,此時我們作為勞動者的話,是一定要及時的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的,保護自己的合法的勞動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