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解答>同居律師解答>

已婚與他人非法同居

同居律師解答 閲讀(1.12W)
已婚與他人非法同居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已婚人員與他人公開同居是否觸犯法律

已婚人員與他人公開同居是否觸犯法律主要是看是否對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如果是的話,涉嫌重婚罪。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必須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