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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關係的財產怎樣分割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閲讀(1.07W)
同居關係的財產怎樣分割
律師解析:同居關係財產的分割,可以由雙方進行協商確定。根據法律規定,同居期間,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居後共同購置的財產屬於當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以確定按份共有。協議不成的,法院可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條
當事人提起訴訟僅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二十二條
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除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