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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一方出資買房是不是共同財產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閲讀(9.24K)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
1、如果使用的是一方婚前財產,房產證上只寫出資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個人財產。
2、如果使用的是共同財產,無論房產證上寫的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的名字,該房產均屬於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後一方出資買房是不是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