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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糾紛中冷暴力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家庭暴力律師解答 閲讀(2.02W)

離婚糾紛中冷暴力的認定標準是夫妻雙方在發生爭吵、矛盾時,對對方漠不關心、沒有語言的溝通,甚至惡語中傷、冷嘲熱諷等行為從精神層面上折磨摧殘對方的心理,使夫妻一方接近崩潰的狀態。當前我國暫時沒有具體法律解釋對婚姻冷暴力做具體規定。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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