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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方法有哪些

工程招投標糾紛 閲讀(1.37W)

一、工程合同方法有哪些

工程合同方法有哪些

1、合同管理的原則。

2、事前預控,採取預先分析、調查的方法,對合同執行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前發出預示,防止偏離合同約定事件的發生。

3、及時糾偏,隨時跟蹤合同的執行情況和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通過發出《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監理工程師聯繫單》的形式,督促違約方糾正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行為。對設備合同的執行情況,監理工程師及時瞭解與跟蹤廠商執行供貨計劃的過程,儘量避免設備實際到場時間提前或滯後對工程進度計劃的影響。

4、充分協商,在處理過程中,認真聽取有關各方意見,與合同雙方充分協商。

5、公正處理,嚴格按照合同有關規定和監理程序,公正、合理地處理合同其他事項。

二、工程投標保證金比例是多少

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通常有相對比例金額和固定金額兩種方式。相對比例是取投標總價作為計算基數。為避免招標人設置過高的投標保證金額度,不同類型招標項目對投標保證金的最高額度均有相關規定。

2、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2%,最高不得超過80萬元人民幣。

3、勘察設計項目: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保證金數額一般不超過勘察設計費投標報價的2%,最多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