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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工程質量驗收規範要求嗎

工程質量糾紛 閲讀(1.85W)

電梯工程質量驗收規範要求嗎?

電梯工程質量驗收規範要求嗎

電梯工程質量當然也有質量驗收規範要求,具體的標準時具體的標準是:

一、 電氣設備接地:

1、所有電氣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分都應可靠接地或接零。

2、電氣設備保護線的連接應符合供電系統接地形式的設計要求。

3、在採用三相四線制供電的接零保護(TN)系統中,嚴禁電梯電氣設備單獨接地。

4、接到供電系統的保護線(PE線)上。

5、與單獨的接地裝置連接,但裝置的對地電阻不得大於4Ω。

二、 安全保護裝置要求:

1、電梯的各種安全保護關必須固定牢靠,不得采用焊接固定,安裝後不得由於電梯正常運行時的碰撞和鋼繩、鋼帶、傳動帶的正常擺動,使開關產生位移,損壞和誤動作。

2、與機械相配合的各種安全保護開關,在下列情況時應可靠斷開,使電梯不能起動或立即停止運行。

3、選層器鋼帶(鋼繩、連條)張緊輪落大於50mm時。

4、限速器配重輪下落大於50mm時。

5、限速器速度接近動作速度的95%,對額定速度1m/s及以下電梯,最遲可在限速器達到其動作速度時。

6、安全鉗拉桿動作時。

7、任一曳引繩斷開時。

8、電梯載重量超過額定載重量10%時。

9、任一廳、轎門未關閉或未鎖緊時。

10、安全窗開啟時。

11、液壓緩衝器被壓縮時。

三、安全裝置的檢查:

1、錯相、斷相、欠電壓、過電壓、弱磁、超速、分速度等保護裝置,應按產品要求檢驗調整。

2、急停、檢修、程序轉換等按鈕和開關,動作應靈活可靠。

3、超速保護裝置。

4、供電系統斷相、錯相保護裝置。

5、撞底緩衝裝置。

6、超越上下限位工作位置時的保護裝置。

7、層門鎖與轎門電氣聯鎖裝置。

8、停電或電氣系統發生故障時,應有轎廂慢速移動的措施。

四、檢驗方法:

1、超速保護裝置。電梯在底層端站的上一層、轎廂空載,用不大於0.63m/s的速度向下運行。在機房人為操作限速器,此時安全鉗開關動作使電動機停轉,安全鉗卡位導軌。

2、供電系統斷相,錯相保護裝置。將總輸入線斷掉一相或改變相序,電梯應不能運行。

3、撞底緩衝裝置。轎廂以空載和額定載荷,分別對重緩衝器和轎廂緩衝器進行靜壓5mim,再放鬆緩衝器,使其恢復正常位置。

五、調試和驗收:

1、調速試車

2、試運行前的檢查

(1)機械和電氣設備的安裝,應具備調整試車條件。

(2)電氣設備外露導電部分的保護線連接應符合電氣設備接地要求。

(3)電氣接線應正確連接可靠,標誌清晰。

(4)曳引電動機過電流,短路等保護裝置的整定值應符合設計值。

(5)繼電器,接觸器動作應正確可靠,觸點接觸應良好。

(6)電氣設備導體間及導體與地間的絕緣電阻值應符合下列規定:

1)動力設備和安全裝置電流不應小於0.5MΩ。

2)低電壓控制迴路不應小於0.25MΩ。

六、檢修速度調試運行:

1、制動器的調整:

(1)制動力和動作行程應按設備要求進行調整,鬆閘時與動輪應無摩擦,但間隙的平均值不應大於0.7mm。

(2)全程點動運行應無卡阻,各安全間隙應符合設計要求。

(3)檢修速度不應大於0.63m/s。

(4)自動門運行應平穩,無撞擊。

2、額定速度調試運行:

(1)轎廂內置人平衡負載,單層、多層上下運行反覆調整,升至額定速度,起動運行,減速應舒適可靠,平層準確。

(2)曳引電動機接入額定電壓時,轎廂半截向下運行至行程中部時的速度,應接近額定速度,並不應超過額定速度的5%,加速段和減速段除外。

七、運行試驗:

1、運行功能應符合設計要求、指令、召喚、選層定向、程序轉換、起動運行、截車、減速、平層等裝置功能正確可靠。聲光信號顯示清晰正確。

2、調整上、下端站換速,限位和極限開關,其安裝位置正確,功能可靠。

3、空載、半載和滿載試驗。

(1)在通電持續率為40%情況下,往返升降各2h。

(2)電梯運行應無故障,起動時應無明顯衝擊,停層應準確平穩。

(3)制動器動作應可靠。

(4)制動器線圈的温升不應超過60℃,減速機油的温升不應超過60℃,而温度不應超過80℃。

4、超載試驗

(1)應在轎廂內內置入110%的額定負載,在通電持續率為40%的情況下。往返運行0.5h。

(2)電梯應安全可靠地起動運行。

(3)減速機、曳引電動機應工作正常,制動器動作應可靠。

5、平層準確度要求:

(1)交流雙速,額定速度≤63m/s,平層準確度±5mm。

(2)交流雙速,額定速度≤1.00m/s,平層準確度±30mm。

(3)交直流調速,額定速度≤2.00m/s,平層準確度±15mm。

(4)交直流調速,額定速度 ≤2.50,平層準確度±30mm。

八、技術性能測試:

(1)電梯的加速度和減速度的最大值不應超過1.5m/s2。額定速度大於1m/s,小於2m/s的電梯,平均角速度和平均減速度應小於0.5m/s2。額定速度大於2m/s的電梯,平均加速度和平均減速度不應小於0.7m/s2。

(2)乘客病牀電梯在運行中、水平方向的振動速度不應大於0.15m/s2,垂直方向的振動加速度不應大於0.25m/s2。

(3)乘客、病牀電梯在運行中的總噪聲要求:

1)機房噪聲不應大於80dB。

2)轎廂內噪聲不應大於55dB。

3)開門過程中噪聲不應大於65dB。

九、工程交接驗收:

(1)電梯安裝竣工後,交付使用前後按施工規範進行各項檢查試驗,並對其結果做好詳細的記錄。

(2)經檢查電梯性能和安裝質量沒有達到各項規定指標要求者為不合格。

(3)如果某項為不合格,允許重新調試,使其達到合格要求指標。當可靠性試驗不合格時,雖然重新調試達到合格,其考核時間或次數應加倍。

(4)不合格不予驗收,如屬電梯本身或某零部件不合格,電梯製造廠應予以更換;若屬安裝調試不合格,重新調試,到合格為止。

(5)電梯驗收合格後,參加驗收的各方代表在安裝驗收證書上簽字,並經當地勞動安全監察部門檢查認可,發給電梯準用證後,電梯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2資料和文件:

(1) 電梯類別、型號、驅動控制方式、技術參數和安裝地點。

(2) 製造廠提供的隨機文件和圖紙。

(3) 變更設計的實際施工圖及更變證明文件。

(4) 安全保護裝置的檢查記錄。

(5) 電梯檢查及電梯運行參數記錄。

近些年來,因電梯而引發的安全事故不斷的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不得不説,這些電梯的安裝可能就存在着一定的質量上的缺陷,加之後期人們對於電梯的維修工作有所疏忽,所以才導致了很多無法挽回的後果。同樣的,對電梯工程進行質量驗收的,肯定也是對電梯工程領域非常熟悉的專業工作人員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