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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違約的後果包含支付違約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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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施工合同違約的後果包含支付違約金嗎?

工程施工合同違約的後果包含支付違約金嗎?

工程施工合同違約的後果包含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一般都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另外,在實踐中,發生一方違約情形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二、違約金的分類有哪些?

1、依據違約金產生的根據,可以將違約金分為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由法律直接規定違約的情形和應當支付的違約金數額。當事人一方只要發生法律規定的違約情況,就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數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金是由當事人約定的,為約定違約金。約定違約金主要適用於合同之債,但就法定之債也不妨約定違約金。約定違約金可能表現為不同的形式,可以約定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根據約定違約金的目的,可以將違約金區分為賠償性的違約金、懲罰性的違約金和責任限制性違約金。在界定是賠償性的違約金還是懲罰性的違約金時,首先看當事人的目的,一般而言,如果約定了明顯高額的違約金,或者違約金不排斥繼續履行或者法定的賠償損失,則可以認定為懲罰性的違約金,或者約定違約金至少部分具有懲罰性。

3、根據是否針對特定的違約行為,可將約定違約金分為概括性的和具體性的。概括性約定違約金,是指當事人對違約行為不作具體區分,概括約定凡違約即支付違約金。具體性約定違約金,是指當事人針對不同的違約行為所約定的違約金,如債務不履行違約金、債務部分履行違約金、債務遲延履行違約金等。

如果對於雙方已經簽署完畢的施工合同有違約行為出現的,違約方是需要按照合同的規定並結合實際情況來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的。而且要承擔法律後果的其中一項就是需要針對該違約行為,來支付相應金額的違約金。拒不執行的,對方有權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