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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撫養費探視權嗎?

子女撫養 閲讀(2.36W)

不支付撫養費探視權嗎?

一、不支付撫養費探視權嗎?

不支付撫養費是有探視權的。

民法典規定,支付撫養在費是一種義務,而探望子女是一項權利,這些義務和權利不是捆綁在一起的,不支付撫養費不能剝奪對方探望子女的權利。一方不支付撫養費的可以進行協商或者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二、法院如何判決撫養權歸屬?

1、法院在判決孩子撫養權時候的總原則是:兩歲以下孩子,原則上跟隨母親生活。兩歲以上的孩子,就不一定了。

2、法院在判決孩子給誰撫養的綜合原則是:究竟哪一方撫養孩子,更有利於孩子生活和成長。

3、法院通常會考慮以下情形。比如:父母雙方誰有更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可以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條件,第二,考慮孩子過去生活中是誰在照料孩子,孩子和誰的感情更深。第三,考慮一方有沒有節育可能,或者再育可能。有沒有再婚的可能,考慮母親的年齡。第四,一方有沒有不良惡性,比如賭博酗酒吸毒。如果是8歲以上孩子,還會徵求孩子個人意見。

綜上,法官會綜合各種情形做出判決的。

現實情形中,由於離婚問題導致的孩子撫養權和撫養費糾紛問題,都是以雙方協商解決為首要考慮手段的,在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用訴訟等法律手段來使雙方矛盾從法理上得到解釋並最終得以解決,使雙方的平等和合法權益得到一個有效的權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