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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樣執行公證遺囑

遺產繼承 閲讀(4.67K)

一、確定立遺囑人死亡;
二、確定遺囑的真實性;
三、確定繼承人;
四、召集繼承人、受遺贈人、信託受益人,在他們和見證人前,公開遺囑;
五、收集遺產、編制遺產清冊、保管遺產;
六、分割遺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法院怎樣執行公證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