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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幾種情況具體是哪些

遺產繼承 閲讀(9.29K)

一、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幾種情況具體是哪些?

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幾種情況具體是哪些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二、法定繼承人如何分配遺產?

1、遺產須按法律規定的順序進行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規定: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2、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的各繼承人均等分配遺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規定: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

3、特殊情況下同一順序各繼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遺產

特殊情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可以多分。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或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4)經繼承人之間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三、遺產的範圍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除了以上幾種法定情形之外,如果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那作為法定繼承人來講,其繼承權不能無緣無故的被剝奪。但是,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之間對遺產的分配也要共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