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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重婚罪孩子能帶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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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重婚罪孩子能帶走嗎?

一、犯了重婚罪孩子能帶走嗎?

作為孩子的父母,都是有權利爭取孩子撫養權的。但是重婚罪屬於刑事犯罪,會對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有影響,因為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是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的。

畢竟有刑事犯罪的話並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如果是正在服刑,那麼其本人必然不能給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長環境,也不能親自去帶孩子。這種情況下,能爭奪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撫養權總的原則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7、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8、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在夫妻雙方辦理離婚手續時也是需要將子女的撫養權進行分配的,一般情況下可以選擇協商的方式來確定撫養權的,但是一些夫妻在爭奪子女撫養權時也是經常會發生糾紛的,在發生了糾紛並無法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也是可以通過提起訴訟的方式要求法院做出判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