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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財產該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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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居期間財產該歸誰

同居期間財產該歸誰

同居後的財產歸屬應為:

(一)同居後一方的收入或財產,原則上應歸該方當事人所有。但另一方當事人對取得該財產的當事人在取得該財產時有資助,或在取得該財產的過程中有輔助性勞動及提供生活幫助的,則該收入或財產應為一般共有。可根據當事人在取得財產中的作用大小,確定不同的份額。

(二)同居後共同購置的財產屬當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確定按份共有。

(三)同居後分居期間的收入或財產歸各當事人所有。

(四)同居後的約定財產按約定處理。

(五)因人身關係取得的財產歸該當事人所有。

(六)繼受取得的財產歸繼受取得人所有。但買賣、互易、博彩取得的財產,當以原始資本所有人為產權人。

(七)個人所有或共有權屬不明的財產推定為共有財產。

(八)因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為共同的債權、債務。可以確定份額的,依份額享有和承擔。因撫養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債務為共同債務,因撫養各自的子女及贍養形成的債務為義務人個人債務

二、如何避免同居期間財產糾葛

同居期間,畢竟不同於結婚,所以財產上的糾葛還是儘量避免,本人總結自己的經驗,現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一)雙方可以在同居期間做個財產約定。

(二)對自己購買的東西留好相關的證據。

(三)對於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東西,最好雙方有個相互的紀錄。

(四)在同居期間各自的父母朋友饋贈的東西最好讓饋贈者寫上“此物品專門贈給某某”的字樣,並保存好。

當然除了以上幾點外,總結起來就是:在同居期間最好讓財產最大程度的獨立,不要讓感情衝昏了頭腦,不要自己欺騙自己。非法同居終究還是非法同居,永遠不能跟合法的婚姻關係相比。

既然男女是同居,自然而然雙方的錢肯定就會混在一起使用,但要是日後解除同居關係的話,則就需要對這部分財產進行分割。那到底同居期間財產該歸誰呢?此時不能按照夫妻關係進行處理,而通常也就是按照共同共有的關係來確定財產的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