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出軌,離婚的話,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也應遵循以下方式: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1、雙方協商決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説,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離婚時,由雙方協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進行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出軌時離婚要什麼證據
1、保證書、道歉書、悔過書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材料。
2、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後,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做出處理,會有一些處理材料。
3、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微信或QQ聊天記錄等材料。
4、捉姦在牀,收集這類證據難度很大,可通過拍攝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隱私權。
5、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筆錄。
6、人民法院對一方的重婚認定法律文書。
7、證人證言。
夫妻雙方就婚姻外遇相關情況交涉的錄音資料、婚姻一方與第三者在共同場所出雙入對、攜手擁抱或進入房間等行為的錄像和照片等。
綜上所述,婚姻中如果女方出軌導致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按照雙方協商分割形式共同處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以及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女方存在明顯過錯的,需要給予一定的經濟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