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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離婚的話怎麼起訴離婚

離婚 閲讀(1.03W)

一、想離婚的話怎麼起訴離婚

想離婚的話怎麼起訴離婚

想離婚的話怎麼起訴離婚我國法律是有規定的。起訴離婚是指通過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起訴離婚需要起訴人符合一定的條件,並且要提供相應的材料和證據,起訴離婚是有一定程序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可以知道,起訴離婚需要先確定法院管轄權,再寫起訴書,然後向有管轄權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一般地域管轄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二、離婚起訴的流程需要多長時間

訴訟離婚時間基本上是諮詢離婚問題時當事人必問的問題之一,毋庸置疑,屬於當事人最為關注的問題。當事人關注這個問題是有道理的:可能因為法院案件太多導致時間拖延;可能因為律師辦事拖沓導致時間浪費;可能因為調查取證導致週期過長等。

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准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准。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可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立案之後多長時間必須開庭審理,而是隻要求在3個月或者6個月內審結。從北京市法院審理案件的實際來看,一般在立案之後20日至30日內開庭的概率比較大,極少數情況可能需要幾個月之後才組織開庭。大多數離婚案件均在3個月內作出了判決,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以及涉外離婚除外。

看了上面非常詳細的分析後就可以知道,想離婚的話怎麼起訴離婚這個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這部法律有明確的答覆。那就是先確定管轄之後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