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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公證的好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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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公證的好處有哪些

很多夫妻在簽訂離婚協議書後往往還要辦理一個公證,但這並不是必須的,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是否辦理離婚協議公證。確實,進行離婚協議書的公證可以帶來一定的好處,那麼辦理離婚協議公證的好處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離婚協議公證的好處有哪些

公證是公證處代表國家進行的一種證明活動,證明其公證的內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也就是對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一種證明,相當於對離婚協議書更增加了一重保險,使離婚協議書更容易等到履行。

可以看出,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前進行的離婚協議公證是毫無意義的,因為公證也不能使離婚協議書生效;而辦理離婚手續之後對離婚協議進行公證,相當於給離婚協議書上了雙保險,更增加了離婚協議書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使離婚協議書更易於履行。

二、離婚協議公證後才有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書的公證不是離婚協議書生效的必要條件,未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只要合法、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仍然有約束力,但離婚協議書的生效必須是在夫妻雙方到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之後才生效。

離婚協議書不可以作為婚姻狀況的證明,是離婚男女的婚姻狀況證明。

三、辦理離婚協議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申請應當提供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户口薄》;

(2)結婚證、夫妻關係證明;

(3)離婚協議中所涉及到的財產所有權證件和債權債務情況的證明:

(4)離婚協議書及財產處分清單;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看完上文的介紹後,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辦理離婚協議公證的好處是什麼了吧。實踐中,並不是針對每一份離婚協議書都需要辦理公證手續。當事人一定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作出選擇。如果還有不清楚的,可以來電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