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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釆光權是如何界定的?

婚姻家庭法規 閲讀(2.39W)

一、民房釆光權是如何界定的?

民房釆光權是如何界定的?

《民法典》規定,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不得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興建房屋時影響其他建築物採光的,就是侵犯採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條 【處理相鄰關係的原則】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第二百八十九條 【處理相鄰關係的法律依據】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係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第二百九十三條 【相鄰通風、採光和日照】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不得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二、採光權糾紛的解決途徑是什麼?

採光權屬於民事糾紛的一種,民事糾紛的解決途徑包括以下幾種:

第一,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

第二,調解解決。在有關組織(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中間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明確責任,並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促使雙方當事人自主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

第三,仲裁解決。糾紛當事人根據糾紛前或者後達成的仲裁協議或合同中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由仲裁機構依法審理,作出裁決,並通過當事人對裁決的自覺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使糾紛得以解決。

第四,訴訟解決。通過打官司解決,它指糾紛當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審理,作出判決或裁定,通過當事人對生效裁判的自覺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而解決糾紛。

綜合上面所説的,民房採光權是屬於業主個人所擁有的權利,這個權利是不能被他人興建的房屋而被侵犯,一般在修建房屋時就需要在保障到他人權益的情況之下才能實施,不然就會引起民事糾紛,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