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婚姻無效是一審終審嗎?
婚姻效力的判決是一審終審。婚姻效力的案件屬於非訴訟案件,其目的是確認民事主體間的關係,不存在原被告,適用特別程序,適用特別程序的訴訟案件按照法律規定可以適用一審終審制度。
1、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訴。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
2、我國法律關於婚姻效力的判決採取一審終審制。婚姻無效是指當事人雙方不具法定結婚條件或沒有履行法定結婚程序而締結的婚姻,不產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無效作為一種法律制度,是專門用來解決違法結婚問題的。《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一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二、我國適用一審終審的有哪幾類案件?
1、最高院進行的一審案件;
2、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3、適用法院調解的案件;
4、法院作出不可上訴的裁定;
5、確認婚姻效力的判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二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依據法律規定,我國法律關於婚姻效力的判決採取一審終審制。婚姻無效是指當事人雙方不具法定結婚條件或沒有履行法定結婚程序而締結的婚姻,不產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無效作為一種法律制度,是專門用來解決違法結婚問題的。婚姻效力的案件屬於非訴訟案件,其目的是確認民事主體間的關係,不存在原被告,適用特別程序,適用特別程序的訴訟案件按照法律規定可以適用一審終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