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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婚內出軌構成什麼罪?

婚姻家庭案例 閲讀(1.66W)
一般婚內出軌構成什麼罪?

一、一般婚內出軌構成什麼罪

一般婚內出軌不構成犯罪。但有配偶而與他人登記結婚的,或者有配偶而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構成重婚罪,在其配偶要求追訴時,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犯重婚罪的,有認罪態度好等良好表現的,有希望獲得緩刑處理。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也就是説,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

二、婚內出軌生子是否犯法

婚內出軌生孩子是否合法,要根據以下情況來判斷:

1、如果男方婚內出軌,與第三方以夫妻關係同居,即使不生孩子,也構成重婚罪,屬於犯法行為,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維權;

2、如果只有男方和第三方生孩子,這種情況不屬於重婚罪,也不屬於犯法行為。

三、重婚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體要件

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我國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二)、客觀要件

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三)、主體要件

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四)、主觀要件

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四、重婚罪需要的證據有哪些

對於重婚需要什麼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

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於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沒有犯罪的事實是不能準確的分析婚內出軌構成什麼罪的;如果只是出軌未同居或結婚的,那麼都是不會按刑事的條款來處理,但出軌始終是屬於過錯方,雙方在分割財產時也會少分或者是不分的,所以,認定犯罪要有證據,證據齊全就可以按重婚罪向法院起訴。希望本篇文章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本站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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