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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如何取得孩子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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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如何取得孩子撫養權?

離婚如何取得孩子撫養權?

可以協商決定撫養權,在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主要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1、徵求孩子意見

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八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2、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3、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文化學歷等方面的差距,比如,尤其是思想品質方面,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時非常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二、判定撫養權有什麼原則?

離婚孩子撫養權的判定原則:如果是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經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其撫養問題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離婚時撫養權可以協商分割,確認孩子由誰撫養,判定撫養權遵循的主要原則就是有利於未成年子女成長原則,需要充分尊重未成年子女的個人意願,也要考慮未成年子女的實際年紀,父母雙方的經濟條件,未取得撫養權的一方是擁有探視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