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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對方不支付撫養費的怎麼辦?

婚姻家庭案例 閲讀(1.28W)

夫妻一方離婚後拒絕支付孩子撫養費的,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離婚後對方不支付撫養費的怎麼辦?

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係是基於血緣關係而產生的,不管父母是否離婚,對於未成年子女都撫養撫養教育的義務,這既是人倫規範,也是我國婚姻法的明確規定。

如果離婚後一方不肯支付撫養費,先和對方進行協商,在對方具備足夠經濟能力的情況下,可要求其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一方有經濟能力但是拒絕支付撫養費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一方有經濟能力拒絕支付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所以,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時,解決的辦法包括夫妻雙方協商和上法院起訴。這是最主要的兩種途徑。

李曉娟律師提醒,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用,上述費用應當和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生活水平相適應,因此對於未經雙方協商同意的貴族學校的學費、購買奢侈品的開支等一方可以拒絕承擔。

此外,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到其十八週歲為止,因此不直接帶孩子的一方沒有支付孩子上大學費用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