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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繼承糾紛分割後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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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繼承糾紛分割後怎麼解決?

一、財產繼承糾紛分割後怎麼解決?

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解決,若當事人無法協商解決的,可以申請有關組織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但可以據此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有利於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由協商解決完全基於有關當事人的自願行為,因此處理後不會傷害彼此之間的親情,也有利於糾紛的迅速、徹底解決。由於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不需經過別人的調解,更無須訴諸法院,節省了當事人的人力、財力和時間。同時,由於協議是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的,因而能夠使糾紛得到徹底解決。

繼承糾紛中有法定繼承糾紛、遺囑繼承糾紛等,指的是繼承開始由於繼承權的確認爭執而產生的糾紛。共有糾紛指的是共同擁有的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繼承所得的財產除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外的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一般而言,婚後繼承所得的財產按照共同財產分割。

二、誰贍養老人誰繼承財產嗎?

不是的。贍養父母是每個子女的責任和義務,是否贍養和是否繼承沒有因果關係,在遺產繼承方面,如果當事人生前立有遺囑那就以遺囑為準,如果沒有遺囑的,則按法定順序來繼承。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糾紛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協商,並不是誰贍養老人誰就繼承遺產。贍養老人與繼承遺產沒有內在關聯,無論是否贍養父母,子女是法定繼承人,都有繼承遺產的權利,通過繼承人之間的協商,可以不均等分割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