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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和遺贈效力哪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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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遺囑和遺贈效力哪個高?

遺囑和遺贈效力哪個高?

法律效力上,遺囑與遺贈的效力是相同的,立遺囑人要麼在遺囑中確定遺囑繼承,要麼在遺囑中確定遺贈。如果在遺囑中,既確定遺囑繼承,又確定遺贈,則立遺囑人會對自己的數項財產進行分配,作不同安排。當然,立遺囑人也可能對同一財產作安排,讓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共有。遺囑繼承和遺贈因為都反映遺囑人單方的意思,因此不存在誰優於誰的問題(如果沒有遺贈或遺囑無效的情形,有沒有辦法確定先後順序只能平均分割了)。

如果受遺贈方有證據證明自己與被繼承人之間是遺贈關係就有優先繼承的權利。遺贈繼承和遺囑繼承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被繼承人如果生前有債務的話,先從遺囑繼承的財產進行清償。

二、遺囑繼承什麼情況下會失效?

1、有效的遺贈協議會導致遺囑中對遺贈協議中已處分財產的處分失效,但並不影響對遺贈協議中未處分財產的處分效力。

2、不滿十六週歲的兒童、精神病患者、已滿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等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同時,立遺囑人立遺囑時無行為能力、後來有了行為能力,所立遺囑仍然無效;立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效力。

3、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固然無效,但實踐中較難證明,尤其是立遺囑人已經去世的情況下,他人若想通過訴訟認定遺囑無效,必須要有足夠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證據證明。

4、遺囑人生前對自己財產的處分導致財產在繼承開始前滅失、部分滅失的,遺囑被視為撤銷或部分撤銷,不發生法律效力。

5、遺囑人對不屬於自己財產的處分也導致遺囑無效。實踐中經常發生夫妻雙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另一方的遺產,導致處分該遺產的遺囑或遺囑中的部分內容無效。

遺囑和遺贈的效力是一樣的,立遺囑人在受脅迫和欺騙的行為下,所立的遺囑不具有法律效力。遺囑中遺囑人對於不屬於自己財產的處分權力無效,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