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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婚前財產死後後媽可以分嗎

婚前調查 閲讀(6K)
父親婚前財產死後後媽可以分嗎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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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婚前財產死後後媽可以分嗎?

關於父親婚前財產死後後媽可以分嗎的回答如下:
房產是屬於當事人父母的共同財產,母親去世後,屬於母親的部分由父親、母親的父母(當事人沒有提起,假設已經不能繼承)、當事人進行繼承。也就是説這套房產當事人擁有1/4的產權,當事人父親擁有3/4產權。
當事人父親去世後,其擁有的3/4的產權是需要進行繼承的部分。分別由當事人的爺爺、當事人的繼母、當事人繼承。這樣最後的產權分割是當事人擁有1/2產權,當事人爺爺擁有1/4產權,當事人的繼母擁有1/4的產權。
當事人繼母的孩子因為不是由當事人父親撫養的,所以沒有繼承權。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二十七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