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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婚後變現怎麼分割?

財產分割 閲讀(2.2W)

婚前財產婚後變現怎麼分割?

一、婚前財產婚後變現怎麼分割?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勞動所得財產、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1、判斷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的關鍵在於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後才實際佔有該財產,其性質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待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外有約定的除外。

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二、婚前財產約定需要什麼條件?

婚前財產約定,是有一定合同關係,參照《民法典》 第四條:“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第五條:“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第六條:“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七條:“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第八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由此可知婚前財產約定是一種雙方法律行為,它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1、 雙方必須有明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且是自願的;2、 必須是合法的,不得違反男女平等原則,不得損害婦女和子女的利益;3、 要採用書面形式;4、 約定不得損害不知道該約定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在婚後雙方的收入以及經營所得都是屬於婚後的共同財產,在分割和處置共同財產時會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則去處理,如果雙方對離婚財產的比例和金額出現了糾紛後,也是可以向當地的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也是會根據雙方的實際的情況以及法定的原則去進行處理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