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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財產分割訴訟費計算是怎麼規定的

財產分割 閲讀(6.54K)

婚後財產分割訴訟費計算是怎麼規定的

一、婚後財產分割訴訟費計算是怎麼規定的?

法院收取離婚案件的受理費為,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財產分割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以請求解除婚姻關係為基礎的財產分割的訴訟費有特殊的規定,因為一般的財產類糾紛的訴訟費是訴訟標的額越高,訴訟費就會相對應的增加,但是在離婚請求分割財產的案件當中,訴訟費就是以20萬元作為分界線的。財產分割的訴訟費可能是原告和被告共同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