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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破產的程序是哪些

破產清算 閲讀(2.74W)
個人申請破產的程序是哪些
律師解析:個人不能申請破產。我國大陸地區並沒有設立自然人破產製度,迄今為止我國僅將企業法人納入適用破產法的主體。因此,在司法實務中,遇到自然人債務人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均通過民事訴訟程序(主要是通過執行程序)解決該類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3條的規定,國有企業法人的破產原因由三項事實構成:1、企業經營不善;2、嚴重虧損;3、不能清償到期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