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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外債怎麼清算呢

破產清算 閲讀(2.12W)

一、公司破產外債怎麼清算呢

公司破產外債怎麼清算呢

企業破產後,在債務償還前,要先從公司的財產中除去破產費用,剩餘的財產再來償還債務。當企業破產後的資產不足以償還所有的費用時,可以按比例,優先償還破產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四十三條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破產費用。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或者共益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

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破產費用的,管理人應當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終結破產程序,並予以公告。

二、公司破產償還順序

償還順序是怎樣的

企業被法院裁定破產的,企業的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對破產債權應該按下列順序進行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產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