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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不能申請公司破產清算,只能申請公司解散。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條
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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