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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擺地攤從事經營活動,屬於無固定經營場所的攤販,法律規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如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作出了規定,就按照當地的規定來執行;如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還未作出了規定,則依據《個體工商户條例》暫時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户條例》
第二十九條
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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