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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法人債務承擔的方式是怎樣的

合夥聯營 閲讀(2.58W)

現在的自主創業有很多,有些是普通的有限公司,有些則是合夥企業。合夥企業一般是由兩個或者以上的自然人共同創立的,在合夥企業中,一般無法人資格,不繳納所得税,繳納個人所得税,那麼對於債務合夥企業是如何分配的呢?本站帶大家來了解一下合夥企業法人債務承擔吧。

合夥企業法人債務承擔的方式是怎樣的

合夥企業法人債務承擔

普通合夥企業中合夥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有限合夥企業中,普通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合夥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合夥企業與註冊企業的區別

註冊公司與合夥的不同,大致有以下幾點:

1、註冊公司為法人,有永久延續性。而合夥則不是法人,隨合夥人喪亡而解散。

2、註冊公司與其成員屬不同法律主體,兩者權利義務不同。合夥企業與和各合夥人脣齒相依,資產和義務互通。

3、作為法人,註冊公司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責任;合夥不具有獨立的財產,合夥的財產由合夥人共同所有。無限合夥的合夥人互負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中的無限合夥人對合夥債務負無限責任。

4、註冊公司的行動準則是公司的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凡接受該大綱和細則的人,可通過持有股份而加入公司,成為公司的成員。但除董事、經理外,公司的成員並無經營權。各合夥人之間是通過合夥合約聯接起來的,沒有各合夥人的同意,第三人不能加入合夥。各合夥人(除有限合夥中的有限合夥人外)都能代表合夥和其它合夥人經營業務。

5、註冊公司成員的變動一般不會影響公司的存續,但無限合夥的成員或有限合夥中的無限合夥人的存亡、變動會導致合夥的解體。

6、註冊公司的股東並無保守商業祕密和負競業禁止的義務,也無絕對信義責任。而合夥人之間則應相互忠誠不欺;7、註冊公司所負責任的債務,只可向該公司追討,其權利也只可由公司出面執行。合夥企業的各合夥人,可由合夥的債務被債主直接追討。

8、註冊公司的成員或股東,不視為公司的代理人,不可使公司因其行為受束縛。合夥人可隨時以合夥企業的名義與外人訂約,向外借債。

9、註冊公司的商譽屬該公司,公司成員不得侵佔,也不能擅用。合夥企業的商譽屬合夥人共有。合夥人在拆夥後,可各自用原合夥企業名稱。

10、註冊公司包括一些並非以營利為目的的公司,而合夥則必須以營利為目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數人之間可以形成另外一種非法人團體的聯合,但不能組成合夥。

11、註冊公司的組織形式,由《公司條例》詳為規定,合夥的組織形式則相對靈活,只要不違反法律,可由合夥人以協議決定。

以上就是有關於合夥企業法人債務承擔以及和合夥企業與註冊企業的區別有關的相關則知識了。合夥企業的債務責任是視情況而定的,普通合夥企業與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責任是不同的,而且普通合夥企業是不存在法人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新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