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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東有哪些義務

公司設立 閲讀(3.18W)

控股股東顧名思義就是該股東擁有公司的股權達到一定的份額,足以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但即使是控股股東也需要遵守法律法規中的相關義務,究竟控股股東有哪些義務呢?以下是具體介紹。

控股股東有哪些義務

控股股東,根據公司法第217條的規定,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佔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50%,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所以,控股股東有兩種情形,一是持股比例在50%以上,符合此項即為控股股東;二是雖然持股比例未達到50%,但其享有的在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表決權足以實際影響股東會會議的決議。

我國公司法對控股股東的特別義務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不得濫用控股股東的地位,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實踐中濫用股東權利的行為主要是控股股東實施的。除控股股東外,還有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係、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2.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所謂關聯關係,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係,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係。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係。

3.濫用股東權利的賠償義務。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濫用股東權利或者利用關聯關係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利益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公司法第20、21條)。

其實對於控股股東的義務主要規定的是控股股東不能濫用股權來損害公司、其他股東、債權人的利益。實踐中發生控股股東濫用股權的情況很多,所以法律中才會對控股股東有這樣的規定。本文由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編輯,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