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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不參與經營是否承擔公司虧損?

公司設立 閲讀(1.24W)
股東不參與經營是否承擔公司虧損?
律師解析:股東不參與經營是不承擔公司虧損的。但有特殊情況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成立的公司,應當以其全部財產承擔責任,但不足以清償的,可以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承擔責任。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條【調整對象】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