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關於公司法人公章怎麼刻
申請人向公安機關遞交申請→經公安機關審核符合要求的,現場發給申請人《印章審批迴執》→申請人持《印章審批迴執》到轄區內任意一傢俱有《特種行業許可證》的刻章企業刻制印章,印章在備案以後方能使用。
凡持有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申請刻制印章,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新成立的企業申請刻制印章,須持以下資料,並附印章樣模,到屬地公安機關辦理: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複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授權刻章委託書。
(二)已成立的企業申請刻制部門章或專用章,須持以下資料,並附印章樣模,到屬地公安機關辦理:
1、企業同意刻章證明;
2、《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複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和經辦人身份證及複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授權刻章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