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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業小規模納税人怎麼交税

工商税務 閲讀(1.71W)

小規模納税人跨縣(市、區)提供其他建築服務,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税額。納税人應按照上述計税方法在其他建築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税機關預繳税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税機關進行納税申報
《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九條小規模納税人發生應税行為適用簡易計税方法計税。

建築業小規模納税人怎麼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