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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提起訴訟書能不能自己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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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提起訴訟書能不能自己寫
離婚提起訴訟書能不能自己寫
離婚起訴書可以由當事人自行書寫。
離婚起訴狀書寫時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寫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等主體身份情況;
2、主要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3、寫明起訴時所送交的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自已簽名或簽章,起訴的時間。
需要提醒我們的是:一般來講,案情相對簡單,財產形式單一,價值不大的,可以參照網上的範本,結合自身情況,自行書寫。但案情複雜,雙方對子女撫養權爭議較大,財產形式複雜多樣,財產價值較大的,還是建議委託律師書寫。律師書寫起訴狀會根據訴訟策略及已有證據來進行起草,以最大限度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